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要 闻 >  时 政 >  正文
河北关于开展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督导执法的通知
阅读数:43 发布时间:2019-06-14 11:14:00 来源:我的钢铁 相关关键字: 要 闻   时 政 打印

石家庄、张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岛、保定、邢台、邯郸市应急管理局:

为切实做好全省(河北省,下同)尾矿库防汛度汛工作,有效防范尾矿库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省厅决定开展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督导执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执法时间

6月15日至7月10日期间。

二、督导执法范围

(一)对相关市开展尾矿库防汛度汛督导执法,督促各地将尾矿库安全度汛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对生产运行的尾矿库进行抽查(抽查数量见分组安排),对尾矿库企业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执法处罚。

(三)对所有生产运行的“头顶库”进行逐库检查。

(四)对尾矿库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暗查暗访。

三、督导执法方式

本次督导检查由省厅带队、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共同参与。对于发现的问题,由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当场下达整改指令,责令限期整改到位;省厅可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的尾矿库企业直接进行执法检查,并对企业实施处罚;属于政府、部门的问题,要向政府、部门下达整改令。

四、督导执法内容

(一)督导地方政府对尾矿库防汛度汛工作部署落实。

1、查看市、县党委、政府领导对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批示指示,以及印发的文件、召开的会议等落实情况。

2、各地重新核定尾矿库地方政府包库领导情况,全部尾矿库(含已闭尾矿库)是否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做到“三等及以上尾矿库由县级负责同志分包,三等以下尾矿库由科、局级负责同志分包”。

3、包库领导带队到尾矿库现场检查落实情况。

(二)督导检查企业隐患排查及度汛工作落实。

1、企业是否收到省厅关于汛期部署的相关文件,查看尾矿库企业采取的落实措施。

2、企业度汛组织领导机构、值守人员配备、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物资配备等情况。

3、“四个一律”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

4、企业是否按《尾矿库安全作业规范》要求,对尾矿库度汛进行了专项检查。

5、《尾矿库下游人员疏散方案》、《尾矿库防汛情况表》制定情况,重点查看是否明确疏散总指挥、包库领导、企业疏散负责人、值守人员和下游居民疏散召集人,是否确定了预警方式、疏散路线、安置地点和对不愿撤离人员的强制措施。

6、开展应急演练情况,特别是“头顶库”是否在汛前开展了下游疏散演练。

(三)对尾矿库企业开展执法监察。

五、人员分组安排

(一)第一组:负责对石家庄市、保定市督导执法,现场抽查生产运行的尾矿库不少于5座(石家庄2座、保定3座)。

组长:刘卫云

成员:所查市配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监察人员各1名,

专家2人。

(二)第二组:负责对邯郸市、邢台市督导执法,现场抽查停产的尾矿库不少于5座(邯郸3座、邢台2座)。

组长:张凌会

成员:所查市配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监察人员各1名,

专家2人。

(三)第三组:负责对张家口市督导执法,现场抽查生产运行的尾矿库不少于9座。

组长:王桂敏

成员:所查市配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监察人员各1名,

专家2人。

(四)第四组:负责对唐山市、秦皇岛市督导执法,现场抽查生产运行的尾矿库不少于7座(唐山4座、秦皇岛3座)。

组长:张建忠

成员:所查市配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监察人员各1名,

专家2人。

(五)第五组:负责对承德市督导执法,现场抽查生产运行的尾矿库不少于8座(宽城7座、兴隆1座)。

组长:魏景瑞

成员:所查县配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监察人员各1名,

专家2人。

(六)第六组:负责对滦平、隆化、丰宁督导执法,现场抽查生产运行的尾矿库不少于9座(滦平3座、丰宁3座、隆化3座)。

组长:熊传军

成员:所查县配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监察人员各1名,

专家2人。

(七)第七组:负责对承德县、平泉、双滦督导执法,现场抽查生产运行的尾矿库不少于9座(承德县4座、平泉4座、双滦1座)。

组长:李强

成员:所查县配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监察人员各1名,

专家2人。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督导执法和尾矿库度汛工作。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和各尾矿库企业要深刻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的度汛形势,进一步细化举措,狠抓落实,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准备,以勇于担当、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以敢于碰硬、一盯到底的工作作风,全力确保全省尾矿库安全度汛。相关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按照要求抽调人员参与本次督导执法,人员名单于6月14日前报送省厅。

(二)严格执法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以“执法促落实”为原则,对督导执法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挂牌督办,最迟限期6月底前完成整改,跟踪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于整改无望的要提请当地政府公告关闭。

(三)认真开展尾矿库现场检查。各督导检查组要严格按通知要求对尾矿库现场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尾矿库现场是否存在超设计高度和库容超期运行现象,尾矿坝是否存在异常沉降、位移、坍塌、沼泽化、浸润线逸出等安全隐患,库区内是否存在违规爆破、采石、排放废弃物等危及尾矿库安全的行为。各组要如实记录督导检查情况,并认真填写《尾矿库汛期督导检查表》(见附件),由督导检查人员签字。

(四)自觉遵守各项组织纪律。各督导执法组要切实加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自律等有关要求,排查督导中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出现;检查过程务必严肃认真,严禁出现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

(五)认真总结隐患排查和督导检查情况。各督导执法组在督导检查和执法监察任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要提交本组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要重点突出督导市、县、企业及执法工作等详细情况,各地在尾矿库防汛度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典型经验做法,工作建议等。

(六)强化尾矿库度汛工作考核。省厅已将尾矿库度汛工作纳入《2019年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并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本次督导执法情况将作为对各地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以切实达到通过考核推动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落实到位的目的。

(七)进一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省厅将对在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安排部署、包库领导到岗履职、度汛措施落实等方面存在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企业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重视不够、研究较少、贯彻乏力的,一律予以通报;对工作敷衍、拖延扯皮、行动缓慢的,一律向当地政府下达整改令;对擅离职守、违抗指令、失职渎职,或因责任不落实、应对不及时、措施不到位、组织不得力而造成重大险情甚至导致发生溃坝、垮坝、漫顶等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从严查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绝不包庇纵容。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admin)
分享到:
相关推荐: 价格行情 行业动态 专家论谈 国内要闻
尊重合法版权,反对侵权盗版。若本网有部分文字、摄影作品侵害到您的权益,我们深感抱歉,并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核对,我们收到邮件后会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寻求解决方案。
我们的邮箱是:1832405691@qq.com 欢迎您的来信!
 
热门资讯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