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一、二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7日至1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经济和信息化厅提出。联系电话:028-86264746;邮寄地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1月6日
附件1:2023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一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表
整改任务 | 2023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一项整改任务:2013年以来,国家明确要求严禁钢铁行业新增产能成都市长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明确,通过淘汰原有4台40吨电炉共160万吨炼钢产能,新建1台100吨电炉和1台50吨电炉共150万吨炼钢产能。2023年6月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2019年4月获批建成投产的50吨电炉,实际规模为70吨,新增炼钢产能约14万吨。该企业在验收过程弄虚作假,以一台50吨废旧电炉顶替验收,并将70吨电炉56000千伏安变压器铭牌替换为40000千伏安,以应对验收检查。根据产能置换要求,作为产能置换来源的4台40吨电炉本应在新建电炉投产前完成拆除,但其中2台40吨电炉一直违规生产至2021年12月,期间累计生产粗钢约187万吨。相关管理部门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 |
整改责任单位 | 成都市委、市政府,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整改目标 | 完成企业违规设备拆除,抓好日常监管工作。 |
整改措施 | 1、2023年6月底前,向成都市长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对其停止生产性用电。 2、2023年7月底前,督促成都市长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拆除违规生产至2021年的2台40吨电炉及违规更换的1台70吨电炉和56000千伏安变压器。 3、2023年8月底前,都江堰市组织有关部门及行业专家对企业违规设备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4、2024年3月底前,都江堰市和成都市经信局先后组织部门和专家开展企业违规新增产能行为问题整改“回头看”。 5、2024年5月底前,都江堰市建立健全用电、产量、产能等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抽查检查,通过安装在线监控摄像头,实时监控都江堰市钢铁企业生产装置情况,督促企业规范运行。 6、2024年6月底前,依规依纪依法对存在失职、渎职单位和个人开展追责问责工作。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都江堰市已于2023年6月5日向该公司下达立案决定书,6月9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并通知供电单位对其停止供应生产性用电。 2、拆除销毁违规设备。按产能置换要求,2021年12月31日,长峰钢铁已拆除2座40吨电炉。2023年6月14日,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赴长峰钢铁开展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现场核查,并督促都江堰市指导企业拆除违规设备。2023年6月17日,都江堰市督促企业拆除违规更换的70吨电炉和56000千伏安变压器。 3、整改验收。2023年8月1日,成都市长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完成50吨电弧炉及相关设备更换并提出验收申请,8月8日,都江堰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专家开展违规设备整改现场核查验收。 4、组织专家开展回头看。2024年2月6日,都江堰市再次组织行业专家对成都市长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违规新增产能行为问题“回头看”,经专家现场核查并确认企业产能设备已整改到位。2024年3月29日,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四川省冶金设计研究院专家开展长峰钢铁违规新增产能行为问题整改“回头看”,经专家现场核查并确认企业产能设备已整改到位。 5、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都江堰市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两高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都制造强市领办[2023]4号)、《都江堰市彻底打击取缔“地条钢”防止死灰复燃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都制造强市领办[2023]13号)、《关于加强我市钢铁水泥企业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都制造强市领办[2024]6号)等文件,进一步健全规范都江堰市企业用电、产量、产能等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并定期组织对全市钢铁企业进行专项产能检查,督促企业规范运行。都江堰市投资35万元对长峰钢铁、都钢钢铁等钢铁企业涉产能关键设备安装在线产能智慧监管系统,于2024年5月30日正式投入运行并接入都江堰市城运中心系统,现已实现对都江堰市钢铁企业生产装置情况的实时监控。 6、成都市纪委已通过调取资料、实地查看、人员走访等方式,对警示片披露的成都市长峰钢铁公司在产能置换项目验收过程中的弄虚作假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依法对存在失职失责的相关责任人开展追责问责。具体情况:1.给予都江堰市经科信局环境资源保护利用和技术改造科负责人杨文立政务警告处分;2.给予都江堰市经科信局副局长周科诫勉处理;3.给予时任都江堰市经科信局局长周小东(现任都江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批评教育处理;4.给予时任成都市经信局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处处长路远(现任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批评教育处理。前期,都江堰市委市政府已责成都江堰市经科信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
附件2:2023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二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表
整改任务 | 2023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二项整改任务:2013年以来,国家明确要求严禁钢铁行业新增产能2023年6月现场调查发现,绵竹市四川盛泉钢铁有限公司2021年4月获批建成投产的50吨电炉,实际规模为80吨,新增炼钢产能约30万吨。现场调查期间,该企业提供虚假文件,以一份未履行的45000千伏安变压器合同代替实际执行的72000千伏安变压器合同应对现场检查。 |
整改责任单位 | 德阳市委、市政府,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整改目标 | 完成企业违规设备拆除,抓好日常监管工作。 |
整改措施 | 1、2023年6月底前,绵竹市责令企业全面停产整改,拆除违规更换的80吨电炉和72000千伏安变压器,组织有关部门对企业违规设备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2、2024年3月底前,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企业违规新增产能行为问题整改“回头看”。 3、2024年5月底前,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抽查检查,通过安装在线监控摄像头,实时监控绵竹市钢铁企业生产装置情况,督促企业规范运行。 4、2024年6月底前,依规依纪依法对存在失职、渎职单位和个人开展追责问责工作。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2023年6月5日,绵竹市责令企业全面停产整改,当日,企业拆除违规更换的80吨电炉和72000千伏安变压器。6月11日绵竹市组织绵竹市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参加省淘化脱办(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的现场核查,经核查,企业已完成整改。6月20日,绵竹市化脱办(原绵竹市工信局)组织绵竹市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对企业违规设备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核查,与会单位一致同意通过验收。6月25日,绵竹市政府向德阳市政府报送《关于四川省盛泉钢铁有限公司私自改建50吨电炉设备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6月26日,德阳市政府向省淘化脱办报送盛泉钢铁完成整改相关情况。 2、2023年7月,绵竹市化脱办(原绵竹市工信局)组织成员单位绵竹市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属地政府及园区对辖区内1家钢铁企业及中(工)频炉使用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主要检查企业是否违规新增产能,是否违规生产“地条钢”,通过监督检查,未发生上述问题。2024年3月12日,德阳市化淘办(市经信局)印发《关于开展企业违规新增产能行为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全覆盖检查使用中(工)频炉的铸造、锻造、高合金钢、特种钢、机械等企业,经过摸排,全市共有1家钢铁、21家中(工)频炉使用企业,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3月26日,德阳市化淘办(市经信局)组织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和专家对盛泉钢铁开展企业违规新增产能行为问题整改“回头看”现场核查,并举一反三,对德阳钰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屹峰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钢铁产能情况进行抽查,经专家检查,未发现违规新增钢铁产能的情况。 3、2024年3月26日,绵竹市化脱办(原绵竹市工信局)印发了《绵竹市2024-2026年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和脱闲升级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协调会议、实行网格化管理、分镇街包片、长效监督检查、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建立考核机制等制度,并定期开展专项抽查检查,企业在更换电炉时全程监督。2024年4月协调电信公司在盛泉钢铁安装在线监控摄像头,实时监控企业生产装置情况。同时,绵竹市化脱办(原绵竹市工信局)全程监督协调供电公司每月监控用电异常情况,全方位督促企业规范运行。 4、德阳市纪委监委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等方式,对德阳市经信局、绵竹市化脱办、绵竹市工信局、绵竹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日常监管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认真落实田庆盈副省长对警示片追责问责提出的“实事求是、不扩大化”工作要求,严肃追责问责、精准把握问责尺度,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张波诫勉处理,给予陈骁批评,给予张瀛丹谈话提醒,并将处理结果在德阳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推进暨环境质量提升攻坚工作会上进行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