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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通知
阅读数:55 发布时间:2019-11-18 17:53:00 来源:我的钢铁 相关关键字: 相关行业   冶金 打印

苏煤安传〔2019〕22号

有关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徐州监察分局,各煤矿企业:

现将《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9〕3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结合我省煤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迅速传达贯彻《通知》精神。各煤矿企业要迅速将《通知》传达至所属煤矿,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杜绝麻痹思想,保持清醒头脑,对照要求查找自身不足,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管理,扎实做好瓦斯治理各项工作。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将《通知》要求刚性落实到执法工作中,树牢“红线”意识,严守安全底线,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二、强化“一通三防”管理。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苏煤安〔2019〕24号),对标查找存在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要坚持从技术层面加强对瓦斯等重大灾害的治理力度,持续优化通风等生产系统,按照2020年度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一通三防”专项监察有关要求,扎实组织开展自审、自查,切实将系统问题摸清、查透,做到即查即改、彻底整改,为下一步煤矿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

三、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座谈会精神,围绕“查大系统、控大风险、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聚焦近期煤矿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梳理今年以来监管监察发现的问题,认真做好2020年预防性监管监察,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强化问责、追责,形成强力震慑。

四、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岁末年初历来是煤矿事故多发时段,各煤矿企业要聚焦冬季煤矿安全风险,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和要害岗位值班值守,做好防寒防冻、火灾防治、停产检修、复工复产等工作。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强化值班值守,落实好驻矿监察、“零点行动”和动态监管监察等措施,紧盯重点煤矿、重点头面、重点工程,严厉打击年底前超产、赶产、突击生产和冒险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死守,全力确保煤矿安全。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9年11月15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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