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钢铁产能置换技术改造升级(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建设单位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0431-89963069(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 真:0431-89963068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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