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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广西桂鑫钢铁智造有限公司产能转出方案》,依据工信部原〔2026〕97号文要求执行。公示期为2026年11月4日至11月24日,共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个人需提交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证明材料;单位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证明材料。反馈地址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3号,联系电话0771—8095163。
阅读数:4 发布时间:2026-11-06 16:03:00 来源:我的钢铁 相关关键字: 要 闻   时 政 打印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6〕97号)要求,现将《广西桂鑫钢铁智造有限公司产能转出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2026年11月4日至11月24日(1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冶金处)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是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寄送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3号。

电话:0771—8095163。

附件:广西桂鑫钢铁智造有限公司产能转出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1月4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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