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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制定印发《2026年度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李红玲 电话:0871-63513260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3月25日 2026年度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一、抽查事项和内容 (一)抽查事项:符合《工业节能监察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所列工业节能监察内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抽查内容:(1)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情况;(2)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执行情况;(3)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4)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制度情况;(5)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6)重点用能企业年度工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采取现场监察的其他事项。 二、抽查检查时间 2026年6月底前,11月底前分两次,由省级实施完成6户(每次3户)企业现场检查;2026年11月底前由州(市)实施完成150户企业现场检查。 三、检查对象及抽取方式 (一)检查对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用能单位。 (二)名单抽取方式:检查对象名单统一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抽取。 四、执法检查人员选派方式 省级实施监察的企业由省级工信部门组织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州(市)级实施监察的企业由州(市)工信部门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五、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 六、抽查检查结果分类处理 (一)抽查检查结果判定 按照国家发布的各行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及《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有关规定进行判定。 (二)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公示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检查结束20个工作日内,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录入并向社会公示。 七、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抽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严格按照计划任务时间要求完成抽查检查和结果录入公示工作。要认真抽组和调配力量,强化技术支撑,严格对标,确保抽查检查精准到位。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组织做好情况研判分析和应用,并做好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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